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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6年度总结的通知
国科基管函字[2016]33号
各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依托部门: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应于每年年底前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按规定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年度总结应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下文件:
1.《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
请各项目首席科学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的相关数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纸质版文件一式2份经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分别提交项目依托部门(1份)和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1份,可邮寄)。2016年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项目可以不提交纸质版年度总结报告。
联系人:杨岸夫 于笑潇 李霄
电 话:010-58881072、58881070、58881039
传 真:010-58881077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邮 编:100864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3 来源:科技部 |